公司代码:603082 公司简称:北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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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082 公司简称:北自科技

2024-04-23 新闻中心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94,091,974.9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主要是做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制造业”门类下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

  行业发展状况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3年,企业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和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企业来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可提升空间利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占地面积、劳动强度和储运损耗,实现物流过程的数智化管理。从使用场景区分,智能物流系统可分为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和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从系统构成区分,智能物流系统可分为智能物流装备与智能物流软件。除智能物流系统外,企业存在少量销售智能物流装备以及提供运维及其他服务的情况。

  公司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基本的产品形态为企业的原材料库、成品库和物流配送中心等,应用于仓储环节物料储量大、流量高和品种多的行业,可实现货物出入库、仓储、配送、盘点等过程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具有通用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

  凭借40多年的技术发展与积淀,公司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已大范围的应用于化纤玻纤、餐饮、家居家电、机械电子和医药等行业,系统采用标准化和模块化设计方法,融合机器人、机器视觉、智能控制算法等先进的技术,为客户提供自动化立体仓库、输送分拣、自动拆码垛等装备及其控制和软件系统,以满足多种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公司的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以包含线边库、周转库和复杂输送单元为主要特征,应用于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存在多品种小批量物料周转、仓储需求的行业,将物流系统与生产的基本工艺相结合,可实现生产的全部过程各环节物流活动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具有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特点。

  基于对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深入理解,在多年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实践经验基础上,为实现用户持续增长的生产的全部过程物料快速周转、准确配送和智能化管控需求,公司逐步拓展了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业务。针对不一样的行业的特点,公司将生产的基本工艺、物流装备和软件信息系统紧密结合,自主开发了一系列掌握核心技术的细分行业智能生产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在以化纤、玻纤为代表的纤维制造领域得到普遍应用。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由多种智能物流装备构成,并可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客户的真实需求及项目特点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通常包含立体货架、堆垛机、输送机、穿梭车、EMS系统、分拣系统、AGV等通用物流装备,智能生产物流系统除通用物流装备外还包括根据项目需要出示的定制堆垛机、定制输送机、机器人工作站、全自动落丝机和龙门码垛机等专用物流装备。

  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智能物流装备方面聚焦于控制管理系统的开发。公司以一体化设计理念自主开发的电气控制管理系统和物流软件经过长期迭代优化,有着匹配度高、管控准确的特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物流装备精准、高效地运行与调度,且可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变化及时对功能和流程来优化,保证物流作业的连续性和装备作业效率的最大化。公司子公司湖州德奥专注于托盘输送设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其生产的设备大多数都用在公司向客户交付的智能物流系统,存在少量对外销售的情况。

  公司及业务前身深耕物流领域40多年,在我国第一座自动化立体仓库中负责了控制管理系统和管理软件的研发,多年来完成了众多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集成项目,形成了面向多个行业的知识库、工艺库、专家库和标准库,可根据不一样的行业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开发软件系统,形成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软件开发团队人员稳定,相关软件系统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迭代,具有较高的成熟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确保智能物流系统安全、可靠、准确和高效运行。

  公司持续进行WMS和WCS等工业软件的升级,自主研制的数字孪生工业软件IntelliTwin已经逐渐成熟,2023年开始实现销售并为客户提供服务。数字孪生工业软件目前已开发可视化管理、调度优化、虚拟培训、智能维护、远程协作等模块,未来将加强完善功能,增强性能,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市场竞争力。

  运营维护是指在质保期后为客户提供的年度维保、应急维修、设备零配件供应及更换等服务,公司亦会按照每个客户需要向其销售物流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除运营维护外,公司根据客户要提供智能物流工程技术咨询规划及其他服务。2023年,公司逐渐扩大维修服务团队,将售后服务核心团队迁移至湖州南浔并在广州和成都建立团队,更加贴近用户,积极主动地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敏捷的服务。

  公司通过分析宏观环境、下游产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营销战略定位、规划战略目标、设计战略实现路径及资源配置。公司依据经营目标和市场营销战略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及任务,每半年对销售目标完成情况做评估并调整。公司以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是通过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的方式获取项目。智能物流系统项目具有金额较大且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因此企业主要采取在项目过程中分期收款的模式进行收款,关键收款节点通常包括合同签订、设备发货、项目验收和质保期结束。

  公司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采购,具体可分为订单采购与备货采购,以订单采购为主。订单采购指直接根据项目需求来做的采购,最重要的包含货架、输送机、堆垛机等设备类材料和其他根据项目需要采购的材料。备货采购指根据近期项目需求来做的采购,最重要的包含PLC、变频器、低压电器等单价较低、单次采购数量较多、通用性较强的电气电子类材料。公司通常与主要设备类供应商签订“背靠背”付款合同,即按项目收款进度向供应商付款,其他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项目需求来做规划设计、装备定制、控制和软件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等工作,总体可分为施工设计、生产加工和现场实施。对于电气控制管理系统的装配和现场机械安装等非核心工作,公司向安装配置服务供应商采购相关服务。

  公司技术委员会深入剖析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对标行业先进的技术,统一讨论确定整体研发方向,由研发项目组对基础共性技术、关键核心装备、控制管理系统和软件系统等方向形成具体研发任务,经立项、答辩和评审后签订任务合同书。项目立项后,技术管理部做监督管理,研发项目组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研发任务并定期汇报进度,研发项目完成后由技术委员会进行验收评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3,502,845.00元,同比增长1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245,699.81元,同比增长18.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8,555,681.97元,同比增长21.2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林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及2024年工资总额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王振林、李金村、刘倩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北自科技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585.2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3,050,83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72,298.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8,278,533.27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华验字[2024]00110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够满足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这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项目投资;这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拟投资项目剩余款项或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在履行必要程序后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合计人民币7,585.21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891.23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93.98万元(不含税)。这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4年4月3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6,891.23万元,本次拟置换资金人民币6,891.23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93.98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资金人民币693.98万元(不含税)。详细情况如下:

  以上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5571号)。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585.21万元。

  公司这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585.21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5571号),认为:北自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自科技截止2024年4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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